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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7年第8次党委会议纪要》

2017年06月19日 15:02  点击:[]

2017年度第8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6月2日,校党委书记李明主持召开2017年度第8次党委会,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研究干部工作,审定重点研究机构实验室年度建设方案,传达上级有关党费收缴和全省宣传部长工作会议精神,审定2017年学校基本建设和后勤修缮项目,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组部修订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组发〔2016〕29号)。

会议强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是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规范,学校党委要深刻领会有关精神,抓好贯彻学习工作,严格按要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二、研究干部工作

会议听取了组织部关于学科办副主任、教科所副所长等两名副处级干部公开选拔情况的汇报,对拟任干部进行了充分讨论。

会议票决同意,江五元同志拟任湖南理工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彭阳红同志拟任湖南理工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会议要求,组织部门按程序做好拟任干部任职有关工作。

三、审定重点研究机构实验室年度建设方案

会议听取了科技处关于三个重点研究机构(先进光学研究学、新能源研究所、有机高分子功能材料研究中心)2017-2018年度实验室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的汇报,肯定了科技处及相关学院所作的工作,原则通过三个建设方案。

会议明确,三个校级研究机构2017-2018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总投入原则上不超过45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购置研究机构的实验仪器设备,科技处要把好关、做好论证。

会议强调,学校对研究机构实验室的经费投入主要集中在关键设备上,办公设备、实验耗材等经费应由研究机构自行解决;实验设备的台套数一次性不宜购置太多,以满足研究需要为原则;要打通学院之间、实验室之间(教学和科研)的壁垒,促进实验设备的共享,同类型的设备要避免重复购置;要加强对实验设备的管理,强化绩效考核,避免设备的闲置浪费。

四、传达上级有关党费收缴的最新精神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

会议要求,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我校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五、传达全省宣传部长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全省宣传部长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学校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全省宣传部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宣传部门要把做好重点意识形态工作与做好常规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对在校内举办的讲座、论坛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学校维稳办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管理;组织部门要对各党总支书记提出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六、审定学校2017年基本建设和后勤修缮项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学校2017年度基本建设和后勤修缮项目。会议明确,2017年学校基本建设经费原则上安排1.05亿元(其中预留3000万元),后勤专项修缮经费原则上安排700万元。

会议强调,校园基本建设项目主要是满足功能需求,重点做好20号学生宿舍、实验实训中心、体育及教学训练馆、运动场等建设和油库搬迁等工作,基建处等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后勤修缮项目主要是满足基本民生保障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需要,党政办、后勤处、基建处等部门要对校园建筑漏水问题进行深入的摸底调研,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要有重点、分批次从根本上解决校园建筑屋面漏水问题。

会议强调,事关学校长远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项目,如阳光草坪、南院停车场等项目应迅速落实,修建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出 席:明,卢先明,邱绍雄,刘亦工,钟华,谢贵辉,徐小立,

刘 创。

列 席:汤福球,陈超文,侯朝辉,梁 峰,王安新,方保良。

记 录:李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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